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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發布機構: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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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委托組織開展2024年
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的詢價函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國家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開展2024年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通裝函〔2024〕158號)要求,加快補齊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短板,提升居民綠色安全出行水平,賦能美麗鄉村建設和鄉村振興,我廳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開展2024年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相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海南省2024年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
二、委托內容
(一)在我省組織開展不少于5場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每場活動展示車輛不少于50輛車。
(二)活動下沉到各縣(區),優先選取一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比例不高,未來市場潛力大的典型縣(區)。
(三)參考國家部委2024年新能源汽車下鄉車型目錄,結合我省汽車產業發展優勢,選取適合農村市場、口碑較好、質量可靠,特別是適合海南特色旅游、物流、鄉村振興的新能源汽車車型。
(四)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集中展覽展示、試乘試駕等活動。活動提供汽車以舊換新促消費、新能源汽車推廣政策宣傳,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服務,新能源汽車承保、理賠、信貸等金融服務,維保售后等服務配套協同下鄉,豐富消費者體驗。
(五)活動應制定安全防范工作應急預案,強化安全防護,嚴防事故發生,同時開展新能源汽車科普宣傳引導,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三、活動時間
2024年6月--12月。
四、承接單位及報價要求
(一)承接單位須具有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的組織能力,掌握國家部委對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的政策要求,我省新能源汽車推廣、充換電設施建設相關政策要求。
(二)承接單位應具有新能源汽車車展活動組織經驗,有組織供需雙方的渠道,有組織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銷售企業、金融機構、充換電設施企業、銷售和售后服務等供應服務企業的能力,擁有完善的工作團隊,優先考慮有類似車展項目業績的機構,以保證活動的開展質量。
(三)結合以上委托內容,總費用不超過50萬元。
五、報價材料
(一)報價函(含測算明細)。
(二)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簡介、相關業績及優勢等相關材料。
(三)根據委托內容及要求,制定海南省2024年新能源下鄉活動巡展方案,對活動目標、活動內容、組織方式、要素保障等進行闡述。
(四)報價單位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 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并提供網上查詢截圖。
凡有意接受委托的單位,請按以上報價要求所列順序裝訂形成報價材料(加蓋公章和騎縫章,備注聯系人、聯系電話),于2024年6月3日下班前將報價函蓋章后送至或郵寄到海南省白龍南路瓊苑家園專家樓309辦公室,并將電子版掃描件及相關材料發送至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新能源汽車發展與監察處郵箱gxxnyqcc2020@163.com。電話:0898-65366506。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5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